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竞赛的管理与奖励办法
信息来源: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发布日期: 2015-01-07 06:44:44浏览次数: 280
为了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,奖励取得突出成绩,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单位、教师和学生,规范参加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参赛管理
(一)本办法中所指的“竞赛”必须是由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府部门直接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种竞技比赛。
(二)参赛师生须填报《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竞赛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报送教务科研处,经教务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批准。未经审批自行参赛的,原则上不予奖励。
二、奖励办法
(一)奖励依据
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。
(二)奖励范围
在“竞赛”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、教师和学生
1.师生获得的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地市级奖励
2.组织单位获得的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地市级奖励
(三)奖励标准
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
参赛级别 |
奖项等级 |
奖励金额(元) |
备注 |
|
团体奖 |
单项奖 |
|||
国家级 |
特等奖 |
10000 |
5000 |
|
一等奖 |
6000 |
3000 |
||
二等奖 |
4000 |
2000 |
||
三等奖 |
2000 |
1000 |
||
优秀奖 |
1000 |
500 |
||
省 级 |
特等奖 |
5000 |
3000 |
|
一等奖 |
3000 |
2000 |
||
二等奖 |
2000 |
1000 |
||
三等奖 |
1000 |
500 |
||
优秀奖 |
500 |
300 |
||
市 级 |
特等奖 |
2000 |
1000 |
|
一等奖 |
1000 |
800 |
||
二等奖 |
800 |
500 |
||
三等奖 |
500 |
300 |
||
优秀奖 |
300 |
100 |
说明:
1、参加非专业类竞赛奖励标准减半。
2、教师辅导参赛团队获奖,教师(团体或个人)奖励标准按团体奖的一半执行;教师辅导个人获奖,教师(团体或个人)奖励标准按单项奖的一半执行。
3、同一竞赛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者,只计级别最高奖。
(四)奖励程序
1、各教学单位应在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向教务科研处申报本单位获奖情况,申报时填写《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应获奖证书(或文件)的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教务科研处。
2、教务科研处核实后提交学院最后认定。
三、其他
(一)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奖励项目由学院研究决定。
(二)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(三)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